
关于夏朝的问题,我之前文章里已经多次提到,夏朝确实存在,这一点毫无疑问。为什么可以这么肯定呢?因为史书有明确记载,例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详细列出了夏朝各代君主的世系。然而,为什么今天仍有人质疑夏朝的存在呢?原因很简单,因为迄今为止,我们还没有出土与夏朝直接相关的文物和遗址。
实际上,这种质疑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。夏文化和夏王朝并不是不存在,而是我们需要找到合适的方法去发现和认识它们。如今,已经发现了许多距今约4300年的大型遗址和文物。如果因为暂时找不到合适的方法,就断言夏朝不存在,或者说它是“文人的杜撰”,那显然是不合理的。在研究夏王朝时,必须明确一个重要概念——王国维提出的“二重证据法”。所谓二重证据法,就是用考古发掘的新资料与古代文献记载相互印证,以科学的方法考察古代历史文化。这种方法对于文字记载不详的龙山时期以及夏商王朝尤其适用。 目前,在河南中部和南部,以及山西南部,已经发现了不止一座大型的龙山文化晚期城址。这些地区正好是夏族活动的中心区域,因此夏朝的都城很可能就在这些已发现的龙山文化城址中。比如登封的王城岗遗址,就被推测为禹都阳城。北魏郦道元在《水经注》中记载:“颍水自堨东迳阳翟县故城北,夏禹始封于此,为夏国。”历史上,这里曾设阳城县,唐代改为告成县,后周改为告成镇,距王城岗遗址仅一河之隔的东周阳城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刻有“阳城仓器”标记,可见王城岗古城遗址确实位于禹都阳城传说范围内。王城岗古城面积较大,与禹都的尊贵地位相符。碳14测定显示,这座古城年代约为公元前2050年至前1935年,与史书记载的夏代纪年一致,因此学者们推断其为禹都阳城。 二里头文化可以看作是中原龙山文化的继承者。考古学者在洛阳东干沟遗址发掘时发现,二里头文化的灰坑打破了河南龙山文化的灰坑,显示出文化的传承关系。二里头遗址在研究夏朝时不可绕过,现已被认为是夏朝晚期都城斟鄩的遗址。史书记载支持这一判断:《国语·周语》提到“昔伊洛竭而夏亡”,《竹书纪年》说:“自洛汭延于伊汭,居易无固,其有夏之居”,司马迁《史记封禅书》也记载“三代之居,皆在河洛之间”。这些记载都显示夏代都城位于洛阳周围,与二里头遗址地理位置相符。二里头遗址面积约300万平方米,出土大量青铜器和龙型器物,并有宫殿群,其条件完全符合斟鄩的特点。因此,在研究先周时代遗址时,不应仅仅关注文字记载的有无,因为文字材料极不稳定,容易因环境破坏而消失。如果死守文字而否定这些遗址的价值,那么对夏文化的研究将毫无意义。总之,方法和道理都讲清楚了,如果仍然不相信,用歪理反驳,也无法改变历史和考古的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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